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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违法建筑临时建筑的征收补偿
作者:汤圣泉 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04日

违法建筑、临时建筑的征收补偿
实践中,由于监管不到位,产生了许多违法建筑、临时建筑。这些
建筑物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因补偿问题引发了大量的纠纷,因此《征收条
例)特别强调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
的日常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
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
内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来角
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于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
批转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一)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以及水法、铁路法等其
他建设活动有禁止性规定的法律,法规建造的建筑,主要有擅自改变用
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的房屋等。
违法建筑的认定和补偿常常成为一些拆迁恶性事件的导火索,对
违法建筑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不能“一刀切”。《征收条例》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先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未经依
法登记的建筑进行区分。未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不全是违法建筑。对于
历史原因形成的违法建筑,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妥善处理,对认
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这有利于保障在征收补偿过程中不再因为
是否是违法建筑以及是否应当给予补偿进行争议,减少征收与补偿工
作的阻力和障碍。


(二)临时建筑
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和其他设施。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4条的规定,临时建筑影响近期建
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
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未经批准进行临时
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应依法认定为违法
的临时建筑。实际上,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也
应当依法认定为违法的临时建筑。《征收条例》第24条规定,对认定为
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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