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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房屋征收决定的内容征收范围证收主体征收目的征收依据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人权利救济方
作者:汤圣泉 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22日
第三节房屋征收决定的内容
1.征收范围。载明房屋征收的地域范围,及此次房屋征收涉及的区域。同时还可以以附件形式载明被征收房屋的权属、面积、区位等情况

2征收主体。征收决定中应当载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名称、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决定的征收部门的名称、具体实施此次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单位名称等。

3.征收目的。《征收条例》第8条明确规定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进行房屋征收,因此征收决定中应当载明为了何种公共利益的需要。

4.征收依据。征收决定中应当载明作出该征收决定依据的是哪些法律法规。

5.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是征收决定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被征收人最关心的内容。包括征收补偿方式的选择,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或者是二者的结合,供被征收人作出选择

6.被征收人权利救济方式。征收决定中应当载明被征收人的权利救济方式,如果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既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的复议期内不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7.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具体内容在上文已经涉及,在此不做赘的立述。

8.其他情况。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征收决定书中载明一些其他内容,如对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的工作的要求,一些特殊房屋的认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