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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作出征收决定的程序
作者:汤圣泉 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21日

作出征收决定的程序
程序是法治和而的的分水龄,任何一种制度要想顺利运行
离不开一套完备的程序的辅助,房屋征收作为一种国家公权力强制
得私权利的行为更是离不开完备的程序。征收程序包括征收决定着
序、征收评估程序、征收补偿程序等,本节将重点介绍征收决定程序。
征收决定程序是指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应当遵
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的总称。近年来拆迁纠纷的频繁出现很大
度上可以归因于房屋征收程序的不完善。
在2001年《拆迁管理条例》下,启动拆迁程序的第一步就是申领
迁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
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
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

由此可见,拆迁许可证的颁发只涉及两方主体:开发商和政府。只
要开发商满足了上述条件,政府就会颁发许可证,开发商只凭一纸文件
就可实施拆迁,而政府拆迁管理部门只需要适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
解释即可,完全不需要征得被拆迁人的同意,这种行政审批的逻辑完全
剥夺了被拆迁人说“不”的权利,因此导致强拆案件的大量发生,激化了
社会矛盾。
而《征收条例》则吸取了这一教训,在征收原则中特别提出了程序
正当的概念,对征收决定作出的具体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征
收决定作出过程中各项基本工作的先后顺序,并充分保障了被征收人
的参与权,彻底改变了被征收人被动挨打的地位:先由房屋征收部门制
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论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市、县
级政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者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然后作出
征收决定,随后公告征收决定并且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并载明征收
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方法,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
讼同时又不履行征收决定的,才能由市、县级政府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
法强制执行。下面是各个阶段的具体内容。

一、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
划、国土资源、建设等有关部门就房屋征收范围进行审查,并对拟征收
范围内的建筑、居民、环境等社情、民情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比较。
二、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需要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
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征收方案和补偿方案两方面。具体
内容应当有征收的详细理由、如何补偿、补偿的落实等诸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