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南京律师:拆迁范围内户口冻结后能否迁入新户
作者:汤圣泉 律师  时间:2019年06月17日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拆迁也变得越发常见,对于大多数被拆迁户来说,拆迁范围内户口冻结后能否迁入新户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拆迁范围内户口冻结后能否迁入新户?
一、拆迁范围内户口冻结后能否迁入新户?
在拆迁范围确定后,当地公安机关要暂停办理向拆迁范围内迁入居民户口,但遇到下列特殊情况,还是允许继续迁入居民户口的:
1、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妇女新生的婴儿;
2、与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人员结婚的;
3、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回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投奔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少管人员回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投靠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
5、回国、退职、退休和退学人员回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投靠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
6、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区(县)公安局批准必须在此入户口的。
二、办理拆迁户口迁移的手续有哪些?
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以上便是对于“拆迁范围内户口冻结后能否迁入新户”这个问题的解答。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确定后,当地公安机关要暂停办理向拆迁范围内迁入居民户口,但遇到上述特殊情况,还是允许继续迁入居民户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