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成功案例

裁判要旨:程序是看得见的正义,对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是法治的精髓。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必须依法进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我国城市房屋征收实行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完,对被征收人补偿后,被征收人才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
离婚后,拆迁利益如何分配? (2019-02-23) 点击量:1173
本文导读 随着城镇化发展,农村地区的腾退搬迁改造不断增加,拆迁利益也导致了各种分配纠纷多发。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拆迁,离婚后要求分割拆迁利益的,能否获得相应利益?近日,北京海淀法院法官结合以下案例对拆迁中的情况予以分析。 公婆房屋被拆迁,前儿媳分多少? 【案情回顾】 王某与赵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有......
案情简介: 2011年10月10日,王宗利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以下简称和平区信息公开办)提出申请,要求公开和平区金融街公司与和平区土地整理中心签订的委托拆迁协故知支付络土地整理中心的相关费用的信息。2011年10月11日,和平区信息公开办将王宗利的申请梅络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和平区房管局),......
案件核心:城市私有房屋附着士地超出容积率部分在拆迁时应予合理补偿案情简介:一审法院认为:杭州市房产管理局作为杭州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具有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依照《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拆迁......
案情介绍 安居公司是位于某某市黄埔大道北侧东郊公园西侧名为金兴公园商住楼的开发商,取得了上述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预售。 1997年5月18日,赵某某与安居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地产预售契约》,契约约定:甲乙双方于1997年5月3日签署了《房地产订购书》,现订立契约;由赵某某购买安居公司开发的金兴花园......